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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界“李鬼”撞李逵的那些事儿

2016-03-29

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让打假的风暴来得更猛烈一些。放眼各行各业,假冒伪劣商品屡见不鲜,没有火眼金睛根本就没办法去辨别,仿冒伪劣产品真的是让人深恶痛绝。为此,小编整理了2015年LED业、照明业发生的打假案例,仅供参考。资料全部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恐有疏漏,欢迎大家继续补充完善。

  出售假冒“亚”牌灯具 一夫妻领刑18个月

  根据媒体2015年4月报道,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售卖假冒灯具案,售假者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二人并处罚金3.5万元,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依法予以没收。

  在利益驱使下,从江苏省无锡市来西宁做照明电器生意的吴某某、马某某夫妇明知道所售商品是假冒产品却继续销售。吴某某、马某某夫妇在西宁市北山家具市场开办城北亚字照明电器经营部,经营灯具类商品。吴某某、马某某为了逃避打击,雇车将假冒注册商标的灯具转移,在转移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并从其库房中查获假冒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亚”牌商标的灯具商品。共查扣假冒“亚”牌的不同型号的金属卤化灯940只、不同型号的高压钠灯780只、不同型号的泛光灯具333只、电子触发器70只、电容器125只、整流器18只、电器箱45只,共计2311只。

  后经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对查获的产品鉴定,确认上述产品非其公司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鉴定,以上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价值为268793元。

  男子生产假冒“雷士”灯具 罚款10万获刑1年半

  据2015年5月报道,一名湖南籍男子因擅自组装生产假冒“雷士”商标灯具获刑1年半,并被处罚金10万元。

  湖南人李某卫未经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公司)许可,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李某强以小榄镇联丰村乐安街一住宅为据点,擅自组装生产标有上述注册商标的灯具,并由李某强通过在淘宝网上经营的网店网店予以销售,非法销售数额共计16.6389万元。期间,李某强雇请李某明组装生产标有这些注册商标的灯具。警方先后将李某明、李某强抓获,并在该住宅内缴获假冒“雷士”、“NVC”注册商标的配件一批(价值共计11.5927万元)。

  近8000根假冒欧普灯管被查获 价值超17万

  据媒体5月报道,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局查获一起案值超过17万元的特大假冒商品案,被假冒的商品是“OPPLE”灯泡灯管。

  3月底,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在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创意园创业路恒胜企业3号楼5楼检查发现,3个房间内堆满了各种品牌的灯泡灯管,其中7980根“OPPLE”灯管形制粗糙、包装简陋,并且外包装盒没有任何标记。为了慎重起见,执法人员将上述灯管依法予以暂扣。半个月后,执法人员驱车赶赴上海,将样品提交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经鉴定,上述4920根“OPPLE”灯管(YDW36-H.RR)、3060根“OPPLE”灯管(YDW36-H.RR)均为侵犯“OPPL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证明,上述侵权灯管的涉案金额高达17676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达到追诉标准。目前,该案被移交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立案处理。

  又一特大制售假冒伪劣“雷士”灯具案告破 涉案逾3000万

  2015年5月媒体报道,重庆和广东等多地警方联合,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假冒伪劣“雷士”照明灯具案,捣毁制假工厂1个、仓储销售窝点7个,抓获涉案人员39名,查获各类假冒“雷士”灯具成品、半成品6.9万件,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重庆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场上有假冒伪劣“雷士”灯具售卖。经深入侦查,警方发现了这个制售假冒“雷士”灯具的犯罪团伙,其生产销售网络涉及广东、浙江、陕西等多个省市。

  民警介绍称,2012年以来,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广东中山开设工厂,大肆生产假冒各类“NVC雷士”品牌灯具,并在互联网上开设“雷士代工厂”网站将假冒灯具销往重庆、浙江、陕西等地。

  警方调查发现,陈某团伙制售的假冒灯具质量极其低劣,其灯具芯片的使用寿命不足正品四分之一,易产生电火花并引发自燃自爆等安全事故。

  “飞利浦”遇“李鬼” 汽车照明灯泡遭假冒

  据2015年8月媒体报道,安庆市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假冒“飞利浦”汽车照明灯泡案,捣毁非法制假窝点,抓获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某,现场缴获假冒“飞利浦”汽车照明灯泡6万余只,各类假冒飞利浦外观商标标识3万余个,涉案价值100万余元。

  2015年1月5日,怀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在怀宁县马庙镇育儿村有一家照明公司进行非法生产假冒“飞利浦”汽车照明灯泡,办案民警开始秘密布控侦查。在经过近四个月的缜密侦查后,当场抓获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某,现场查扣各类假冒“飞利浦”汽车照明灯泡6万余只,各类假冒“飞利浦”照明外观商标标识3万余个,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自2011年11月份以来,因经营不善亏损,在未取得飞利浦公司授权情况下,购买汽车灯泡原材料,利用激光打印机在灯头处打印飞利浦各种型号标识,在其公司车间组装生产飞利浦汽车照明灯泡,销售给内蒙古王某等十余人,销售收入40万余元。

  飞利浦遇“李鬼” 集成吊顶LED灯具遭假冒

  2015年11月媒体报道,在安徽省固镇县城关镇某建材装饰市场,执法人员接举报检查发现,经营者程某的经营店铺内存放有“飞利浦”集成吊顶LED灯具。经商标注册人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现场销售的LED灯具系假冒该公司产品。经现场清点,数量达236台,涉案金额2万余元。

  经查,这批灯具系程某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以远低于“飞利浦”品牌同款正品市场价格,用手机联系从浙江省嘉兴市通过物流购进。程某本想销售给其他装修生意经营户赚取一笔丰厚利润,但所进灯具通过物流到店第三天,就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无名工厂生产假冒“雷士”牌灯具 涉案价值达2000万

  根据2015年12月报道,小榄警方向媒体通报了今年以来其侦破的3起典型的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产品案件。其中,一家无名工厂非法组织生产假冒“雷士”牌灯具产品,涉案价值约2000万。

  小榄警方接到广东省惠州市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报案,称在小榄镇某地大量生产该无牌灯具仿冒该公司商标对外销售,造成该公司极大的损失。

  小榄警方立即展开侦查,通过线索锁定了隐藏于小榄辖区八洲街一居民楼里的生产窝点并对其突击搜查,抓获向某、王某、白某、黄某4人,现场缴获假冒雷士牌灯具约2万个及零配件、包装盒、标签贴等20多万个,合计约价值2000万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向某、白某、黄某对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假冒“雷士”牌灯具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